王弼《周易注》中“坤”卦的原文及注解
王弼《周易注·坤卦第二》
䷁ 坤下坤上
坤:元、亨,利牝马之贞。君子有攸往,先迷后得主,利。西南得朋,东北丧朋。安贞吉。
《彖》曰:至哉坤元,万物资生,乃顺承天。坤厚载物,德合无疆。含弘光大,品物咸亨。牝马地类,行地无疆,柔順利贞。君子攸行,先迷失道,后顺得常。西南得朋,乃与类行;东北丧朋,乃终有庆。安贞之吉,应地无疆。
王弼注:地也者,形之名也。“坤”也者,用地者也。夫用雄必争,二主必危,有地之形,与刚健为耦,而以永保无疆。用之者不亦至顺乎?若夫行之不以“牝马”,利之不以“永贞”,方而又刚,柔而又圆,求安难矣。
《象》曰:地势坤,君子以厚德载物。
王弼注: 地形不顺,其势顺。
初六:履霜,坚冰至。
《象》曰:“履霜坚冰”,阴始凝也;驯致其道,至坚冰也。
王弼注: 始於履霜,至於坚冰,所谓至柔而动也刚。阴之为道,本於卑弱而后积著者也。
六二:直、方、大,不习无不利。
《象》曰:六二之动,直以方也;“不习无不利”,地道光也。
王弼注: 居中得正,极於地质。任其自然,而物自生;不假脩营,而功自成。故“不习无不利”也。
六三:含章可贞。或从王事,无成有终。
《象》曰:“含章可贞”,以时发也;“或从王事”,知光大也。
王弼注: 三处下卦之极,而不疑於阳,应斯义者也。不为事始,须唱乃应,待命乃发,含美而可正者也。有事则从,不敢为首,故曰“或从王事”也。“无成有终”者:不为事主,顺命而终,犹地得天之化,而功成於物耳,不自居其成也。
六四:括囊,无咎无誉。
《象》曰:“括囊无咎”,慎不害也。
王弼注: 处阴之卦,以阴居阴,履非中位,无直方之质,不造阳事,无含章之美。括结否闭,贤人乃隐。施慎则可,非泰之道。
六五:黄裳,元吉。
《象》曰:“黄裳元吉”,文在中也。
王弼注: 黄,中之色也;裳,下之饰也。坤为臣道,美尽於下。夫体无刚健而能极物之情,通理者也。以柔顺之德,处於盛位,任夫文理者也。垂黄裳以获元吉,非用武者也。极阴之盛,不至疑阳,文在中和,而亨於大顺也。
上六:龙战于野,其血玄黄。
《象》曰:“龙战于野”,其道穷也。
王弼注: 阴之为道,卑顺不盈,乃全其美。盛而不已,固阳之地,阳所不堪,故“战于野”也。
用六:利永贞。
《象》曰:用六“永贞”,以大终也。
王弼注: 用六之利,利在永贞也。
以上即为王弼《周易注》中“坤为地”卦的完整原始文本(卦爻辞、易传及王弼注文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