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弼《周易注》中“需”卦原文及注文
䷄ 乾下坎上 需:有孚,光亨,贞吉。利涉大川。
《彖》曰:需,须也,险在前也。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。需有孚,光亨,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王弼注: 需,须也。险在前也,刚健而不陷,其义不困穷矣。犹须待而后进,不急于物,故得“光亨,贞吉”。五居天位,而以阳处中,故能尽其诚信,物皆待之而后亨也。乾德上升,坎险在外,未遽进也。待时而动,往必有功。
《象》曰:云上于天,需。君子以饮食宴乐。 王弼注: 云上于天,需时而雨。君子观其象,以饮食养其身,以宴乐和其志,俟命而已。 初九:需于郊。利用恒,无咎。
《象》曰:需于郊,不犯难行也。利用恒无咎,未失常也。 王弼注: 居需之时,最远于险,故曰“需于郊”也。郊者,僻远之地。能守其常,远避患害,故“利用恒,无咎”。
九二:需于沙。小有言,终吉。
《象》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虽小有言,以吉终也。 王弼注: 近次于坎,故曰“需于沙”。沙,近水之地,稍近乎险,故“小有言”。以其居柔守中,宽衍自处,故终获吉。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《象》曰:需于泥,灾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败也。 王弼注: 泥,逼近于水,将陷之象。寇,害也。需道已极,逼近于险,故曰“致寇至”。然能敬慎,可不至败。 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《象》曰:需于血,顺以听也。 王弼注:穴者,阴之路也。血者,伤之地也。四入坎险,故曰“需于血”。然以阴居阴,履得其位,顺从于上,不竞不争,故能“出自穴”,免于伤害。
九五:需于酒食,贞吉。
《象》曰:酒食贞吉,以中正也。 王弼注: 五居天位,以阳处中,为需之主。酒食,宴乐之具,犹言安以待时也。能持中正,故得贞吉。
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。
《象》曰:不速之客来,敬之终吉。虽不当位,未大失也。 王弼注: 穴,险之最深者也。上六处需之极,已入于险。然需道已成,下三阳必来共济,故曰“不速之客三人来”。虽非其位,能恭敬待之,则终得其助而吉。

